北京昌平玉福园敬老院

机构介绍
北京昌平玉福园敬老院成立于2012年,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香屯村南,由马玉龙投资兴办。该院是集颐养、医疗、康复、护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,主要接收自理、半自理、不能自理老人。该院建筑面积1.2万平方米,8栋老年居住楼,有住房300多间。机构建有全程无障碍通道及无障碍设施,配套食堂、棋牌室、阅览室、生活照料室等文化娱乐及服务设施;房间内配有空调、电视机、衣柜、座椅和紧急呼叫系统,淋浴随时供应热水。该机构环境优雅安静。是老人居住的极佳选择。
内部环境
接收护理类型
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殊照护失智照护
医疗照护与入住条件
- 担保或监护手续
- 需要
- 入住年龄
- 0岁及以上
价格明细
| 项目 | 金额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基础 | ¥2200-3600/月 | — |
| 基础 | ¥3000-5000 | — |
| 自理 · 双人间 | ¥2200/月 | — |
| 自理 · 单人间 | ¥2400/月 | — |
| 半自理 · 双人间 | ¥2400/月 | — |
| 半自理 · 单人间 | ¥2600-2800/月 | — |
| 全护理 · 单人间 | ¥3300-3600/月 | — |
| 全护理 · 双人间 | ¥3100-3400/月 | — |
机构亮点
- 01
700张床位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
- 02
全程无障碍通道及无障碍设施
- 03
集颐养、医疗、康复、护理为一体
- 04
可接收异地老人,支持试住体验
- 05
入院出院自由,自愿原则
交通信息
交通信息:乘59、537路公交到肖村站下车,步行300米香屯村委会对面即到
服务与照护
个人生活照料服务、老年护理服务、心理/精神支持服务、安全保护服务、环境卫生服务、休闲娱乐服务、膳食服务、洗衣服务、咨询服务、送餐服务、购物服务、其它。
收费与入住说明
收费标准:
自理:双人间2200、单人间2400、半自理:双人间2400、单人间2600、半自理(协助)单人间2800、双人间2600不自理:单人间3300、双人间3100、不自理协助:双人间3400、单人间3600。
入住须知:
1. 老人入住本院以自愿为原则,入院、出院自由,并遵守法纪及本院规定。
2、入住本院老人须有担保人提供经济担保,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。
3、入住老人及经济担保人持书面申请,选择房间、护理项目,与本院签订入院协议书,明确双方责权及义务。
4、入住及经济担保人需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。
5. 入住人员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、一月内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证明(3级以上医院)
6. 经济担保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。
7. 如实填写入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陈述书和生活习惯。
8. 入住人员必须无传染病、精神病,如检查出有上述疾病,通知家属或担保人立即离院,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走失、摔伤、打人、毁物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。
9. 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后本院为老人提供房间及家具、电器、呼叫系统等。
10. 每月1日—5日交纳当月的生活服务费等。
11. 入住人员不要将电器带入院内,若确实需要,应提出申请并取得院方同意。
12. 入住人员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,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如有丢失,后果自负。
13. 担保人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应详细填写,如担保人的地址和电话又变化,务必及时与本院联系,如因联系不畅而发生意外,其责任由担保人承担。
临时外出及退院规定
1. 临时外出一个月需要保留床位的,每月按期收取床位费。
2. 临时外出七天以上(含七天)按就餐天数退还伙食费、护理费。
3. 正式入住后老人退院的不退安置费。
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,防止交叉感染,室内(含通道)不得喂养家禽、宠物,家属探视时也不得将宠物带入敬老院。
为维护消防安全,入住老人及所有探视人员不得在房间内抽烟及动用明火。
常见问题
- 收费项目和计费方式有哪些?
- 收费标准: 自理:双人间2200、单人间2400、半自理:双人间2400、单人间2600、半自理(协助)单人间2800、双人间2600不自理:单人间3300、双人间3100、不自理协助:双人间3400、单人间3600。
- 入住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手续?
- 入住须知: 1. 老人入住本院以自愿为原则,入院、出院自由,并遵守法纪及本院规定。 2、入住本院老人须有担保人提供经济担保,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。 3、入住老人及经济担保人持书面申请,选择房间、护理项目,与本院签订入院协议书,明确双方责权及义务。 4、入住及经济担保人需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。 5. 入住人员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、一月内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证明(3级以上医院) 6. 经济担保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。 7. 如实填写入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陈述书和生活习惯。 8. 入住人员必须无传染病、精神病,如检查出有上述疾病,通知家属或担保人立即离院,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走失、摔伤、打人、毁物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。 9. 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后本院为老人提供房间及家具、电器、呼叫系统等。 10. 每月1日—5日交纳当月的生活服务费等。 11. 入住人员不要将电器带入院内,若确实需要,应提出申请并取得院方同意。 12. 入住人员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,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如有丢失,后果自负。 13. 担保人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应详细填写,如担保人的地址和电话又变化,务必及时与本院联系,如因联系不畅而发生意外,其责任由担保人承担。 临时外出及退院规定 1. 临时外出一个月需要保留床位的,每月按期收取床位费。 2. 临时外出七天以上(含七天)按就餐天数退还伙食费、护理费。 3. 正式入住后老人退院的不退安置费。 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,防止交叉感染,室内(含通道)不得喂养家禽、宠物,家属探视时也不得将宠物带入敬老院。 为维护消防安全,入住老人及所有探视人员不得在房间内抽烟及动用明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