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海淀区永福养老院

机构介绍
北京市海淀区永福养老院是2010年经海淀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民办星级养老机构,2013年被评为海淀区4A级组织单位。
永福养老院地处于海淀区著名4A级风景区“北京凤凰岭自然风景区”脚下,这里空气清新、环境优美、交通便利、购物方便、医保定点,是老年朋友们颐养居住的好地方。
永福养老院总占地面积7500余平方米,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,总床位230张。整个院落为通体连廊式平房结构,室内外均为无障碍设计。院内建有老人居室大小120间,阅览室、娱乐室、保健室、康复训练室,多功能活动大厅等设施齐全。
我院一贯坚持“以人为本,奉若父母,视同亲生”的办院方针,始终遵循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医、老有所乐”的办院宗旨。加大硬件投入,强化软件建设,达到班子革命化、管理规范化、经济多元化、环境园林化、生活多样化、服务优质化,把养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、老龄活动的场所,精神文明的窗口。
内部环境
接收护理类型
自理· 一级护理(流动服务)半自理· 二级护理(介助一)/ 三级护理(介助二)全护理· 四级护理(介护一)/ 五级护理(介护二)特殊照护
医疗照护与入住条件
- 担保或监护手续
- 需要
- 入住体检
- 需要
价格明细
| 项目 | 金额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基础 | ¥1500-4200 | — |
| 取暖费 · 自理 | ¥0.8/月 | 取暖费;此项为分项费用,不代表养老总费用 |
| 水费 · 自理 | ¥5/月 | 水费;按人计费;此项为分项费用,不代表养老总费用 |
| 自理 | ¥3000一次性 | 押金 |
| 取暖费 · 自理 | ¥18/月 | 取暖费;此项为分项费用,不代表养老总费用 |
| 取暖费 · 自理 | ¥50/月 | 取暖费;此项为分项费用,不代表养老总费用 |
| 押金 | ¥3000一次性 | — |
| 入住费 | ¥300一次性 | — |
机构亮点
- 01
位于凤凰岭4A级风景区脚下,空气清新环境优美
- 02
通体连廊式平房,室内外全无障碍设计
- 03
五级护理体系覆盖自理至全失能老人
- 04
医保定点机构,就医报销便利
- 05
2013年获评海淀区4A级组织单位
交通信息
①颐和园乘346路公交车至聂各庄村委会下车往西200米路北。 ②地铁4号线至颐和园北宫门站,换乘346路公交车至聂各庄村委会下车往西200米路北。 ③地铁16号线至北安河站,换乘16路公交车到聂各庄村委会下车往西200米即到
详细介绍
北京市海淀区永福养老院 是2010年经海淀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民办星级养老机构,2013年被评为海淀区4A级组织单位。
永福养老院地处于海淀区著名4A级风景区“ 北京 凤凰岭自然风景区”脚下,这里空气清新、环境优美、交通便利、购物方便、医保定点,是老年朋友们颐养居住的好地方。
永福养老院总占地面积7500余平方米,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,总床位230张。整个院落为通体连廊式平房结构,室内外均为无障碍设计。院内建有老人居室大小120间,阅览室、娱乐室、保健室、康复训练室,多功能活动大厅等设施齐全。
我院一贯坚持“以人为本,奉若父母,视同亲生”的办院方针,始终遵循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医、老有所乐”的办院宗旨。加大硬件投入,强化软件建设,达到班子革命化、管理规范化、经济多元化、环境园林化、生活多样化、服务优质化,把养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、老龄活动的场所,精神文明的窗口。
服务与照护
一级护理(流动服务)
能自己到餐厅吃饭、上厕所、自己洗澡、铺床叠被子,能参加院内的各种娱乐活动者。
二级护理(介助一)
少于或者不能完成下列事项中的一项者(能自己到餐厅吃饭、上厕所、自己洗澡、铺床叠被子,能参加院内的各种娱乐活动)。
公共服务:打开水、清洗床单、被罩、清洁室内卫生。
护理服务:清洗个人衣物、送饭、洗澡。
三级护理(介助二)
丧失部分生活自理能力,部分残疾、半身不遂(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于扶手,拐杖、轮椅)。
公共服务:打开水、清洗床单、被罩、清洁室内卫生。
护理服务:清洗个人衣物、送饭、洗澡、处理大小便。
四级护理(介护一)
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,如:头脑清醒、知道拉撒,行走需要照顾。
公共服务:打开水、清洗床单、被罩、清洁室内卫生。
护理服务:清洗个人衣物、送饭、洗澡、协助并处理大小便。
五级护理(介护二)
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,如:瘫痪、残疾。公共服务:打开水、清洗床单、被罩、清洁室内卫生。
护理服务:清洗个人衣物、翻身、喂饭、擦身、洗澡、协助并处理大小便。
收费与入住说明
收费标准:
其他收费项目:
1、入院经评估为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须按照护理级别(一级至五级)收取相应的护理费;
2、一次性安置费300元/人,离院时不退还,半年内再次入院不再重复收取;
3、本市医保老人收取住院医疗押金3000元,外省市无医保老人收取住院医疗押金3000元;
4、冬季取暖费:按照房间大小不同收取相应的取暖费,供暖期五个月(从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);
5、有线电视费:自带电视18元/月,使用院方提供的电视50元/月;
6、电费:A、B、E、F、G区院方包50度/月,C、D区院方包30度/月,超出部分按照实际际抄表数收取电费(电价:0.8元/度);
7、水费:院方包2吨/月/人,超出部分按照实际抄表数收取水费(水价5元/吨)。
入住须知:
一、入院条件:
1、无传染病、精神病,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本养老院;
2、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担保人(指亲属、子女或单位负责人);
3、老人及担保人应熟悉服务合同、协议,履行其权利与义务;
4、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。
二、入院手续:
1、提供老人及送养人或担保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,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;
2、签订《养老服务协议》;
3、填写老人入院登记表和个人健康档案;
4、入院老人必须提供近期(1个月内)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及化验单证。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:①三大常规;②肝功能haa+两对半;③胸透;④心电图;⑤血糖;
5、携带老人生活必需品:洗漱用品、洗涤用品、床单、被褥、枕头、换洗衣物、餐具、暖壶、水杯、个人药品等;
6、未经院方许可不准携带个人家具、家电,禁止携带民政部门严令禁止使用的电器设备(如:电热毯、电热棒、电磁炉、微波炉等易燃易爆危险品)。
三、入院收费:
1、根据入院老人生活自理程度,按标准缴纳各项费用;(参照本院收费价目表)
2、老人在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和需要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自付。
3、住养期间护理级别调整: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(如年龄增大、行动不便、特殊需要)须调整护理等级的,由本院与老人家属协商,按老人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,并补缴调整后的费用。
4、退费规定:老人临时外出连续十天以上(含十天),按实际天数退伙食费;
四、退院处理:凡不符合入院规定的,已经入院的则劝其退院,服务协议即日起自行终止。
常见问题
- 收费项目和计费方式有哪些?
- 收费标准: 其他收费项目: 1、入院经评估为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须按照护理级别(一级至五级)收取相应的护理费; 2、一次性安置费300元/人,离院时不退还,半年内再次入院不再重复收取; 3、本市医保老人收取住院医疗押金3000元,外省市无医保老人收取住院医疗押金3000元; 4、冬季取暖费:按照房间大小不同收取相应的取暖费,供暖期五个月(从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); 5、有线电视费:自带电视18元/月,使用院方提供的电视50元/月; 6、电费:A、B、E、F、G区院方包50度/月,C、D区院方包30度/月,超出部分按照实际际抄表数收取电费(电价:0.8元/度); 7、水费:院方包2吨/月/人,超出部分按照实际抄表数收取水费(水价5元/吨)。
- 入住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手续?
- 入住须知: 一、入院条件: 1、无传染病、精神病,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本养老院; 2、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担保人(指亲属、子女或单位负责人); 3、老人及担保人应熟悉服务合同、协议,履行其权利与义务; 4、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。 二、入院手续: 1、提供老人及送养人或担保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,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; 2、签订《养老服务协议》; 3、填写老人入院登记表和个人健康档案; 4、入院老人必须提供近期(1个月内)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及化验单证。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:①三大常规;②肝功能haa+两对半;③胸透;④心电图;⑤血糖; 5、携带老人生活必需品:洗漱用品、洗涤用品、床单、被褥、枕头、换洗衣物、餐具、暖壶、水杯、个人药品等; 6、未经院方许可不准携带个人家具、家电,禁止携带民政部门严令禁止使用的电器设备(如:电热毯、电热棒、电磁炉、微波炉等易燃易爆危险品)。 三、入院收费: 1、根据入院老人生活自理程度,按标准缴纳各项费用;(参照本院收费价目表) 2、老人在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和需要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自付。 3、住养期间护理级别调整: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(如年龄增大、行动不便、特殊需要)须调整护理等级的,由本院与老人家属协商,按老人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,并补缴调整后的费用。 4、退费规定:老人临时外出连续十天以上(含十天),按实际天数退伙食费; 四、退院处理:凡不符合入院规定的,已经入院的则劝其退院,服务协议即日起自行终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