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泽县金岗老年公寓

机构介绍
深泽县金岗老年公寓成立于2015年2月,位于深泽县留村乡西北留村北,建筑设计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,符合《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》和《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》,建筑面积5228平方米,设立床位145张,设有餐厅、娱乐室、健身场地、棋牌室、阅览室等设施。
深泽县金岗老年公寓位于深泽县正北,是石家庄市、定州市、安国、安平交界处,离深泽县中心仅10分钟的车程,城乡公交直达,地理位置优越,交通方便,紧挨着省道定深公路,北有石津高速待建项目达成,深泽县留村乡卫生院,本村卫生室为一体,西临基本农田,北有百亩果园,东临本养老公寓的果园、菜园、环境优美,空气新鲜,是老年人修心、养性的好地方。
接收护理类型
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殊照护
医疗照护与入住条件
- 担保或监护手续
- 需要
- 入住体检
- 需要
价格明细
| 项目 | 金额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基础 | ¥800-2500/月 | — |
| 基础 | ¥800-2500 | — |
| 自理 | ¥800/月 | — 含餐费 含护理费 |
| 半自理 | ¥1500/月 | — 含餐费 含护理费 |
| 全护理 | ¥2500/月 | — 含餐费 含护理费 |
机构亮点
- 01
月费含餐饮、床位、护理,最低800元起
- 02
建筑面积5228㎡,145张床位,四级护理全覆盖
- 03
紧邻留村乡卫生院,医疗资源便捷
- 04
北有百亩果园、自有菜园,环境优美空气清新
- 05
可接受异地老人,城乡公交直达
交通信息
交通信息:深泽县汽车站下车后,往北走正绕线向西2公里到达定深公路到西北留村,村北即到
详细介绍
深泽县金岗老年公寓成立于2015年2月,位于深泽县留村乡西北留村北,建筑设计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,符合《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》和《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》,建筑面积5228平方米,设立床位145张,设有餐厅、娱乐室、健身场地、棋牌室、阅览室等设施。
深泽县金岗老年公寓位于深泽县正北,是石家庄市、定州市、安国、安平交界处,离深泽县中心仅10分钟的车程,城乡公交直达,地理位置优越,交通方便,紧挨着省道定深公路,北有石津高速待建项目达成,深泽县留村乡卫生院,本村卫生室为一体,西临基本农田,北有百亩果园,东临本养老公寓的果园、菜园、环境优美,空气新鲜,是老年人修心、养性的好地方。
服务与照护
自理:日常生活可以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,但症状较轻,能够自由活动,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、帮助,自己能够做日常的事务。
半护: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,行动不便。但病情稳定、思路清晰,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。
全护:行动不便、视物模糊不清、思维能力减退、表达不清、肢体活动有障碍,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。
特护: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、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、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、大小便完全失禁,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。
收费与入住说明
收费标准:
自理:800元/月;
半护:1500元/月;
全护:2500元/月。
提示:费用含伙食费、床位费、护理费。具体收费根据老人的身体实际状况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,请电话详询。
入住须知:
1.凡入住本院的老人,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,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,签《入住协议书》后方能入住。
2.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,不得隐瞒。
3.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,自查自报,自负责任,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,便于饮食及护理。
4.入住本院期间,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。
5.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,必须服从本院管理,爱护公共设施,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。
周边配套
深泽县金岗老年公寓位于深泽县正北,是石家庄市、定州市、安国、安平交界处,离深泽县中心仅10分钟的车程,城乡公交直达,地理位置优越,交通方便,紧挨着省道定深公路,北有石津高速待建项目达成,深泽县留村乡卫生院,本村卫生室为一体,西临基本农田,北有百亩果园,东临本养老公寓的果园、菜园、环境优美,空气新鲜,是老年人修心、养性的好地方。
常见问题
- 收费项目和计费方式有哪些?
- 收费标准: 自理:800元/月; 半护:1500元/月; 全护:2500元/月。 提示:费用含伙食费、床位费、护理费。具体收费根据老人的身体实际状况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,请电话详询。
- 入住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手续?
- 入住须知: 1.凡入住本院的老人,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,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,签《入住协议书》后方能入住。 2.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,不得隐瞒。 3.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,自查自报,自负责任,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,便于饮食及护理。 4.入住本院期间,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。 5.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,必须服从本院管理,爱护公共设施,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