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县青松老年公寓

机构介绍
长沙县青松老年公寓创办于2009年,在青松老年公寓快速发展中,我们始终坚持以党管公寓为主导,福利办院为宗旨,亲情服务为主线,回报社会为原则,为全国民办养老机构摸索了一条成功的经验。建设了一个功能齐全、服务专业、管理科学的养老服务示范平台,形成了党建带团建,党建带工建,党建带妇建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独特青松养老模式。为解决近年来“一床难求”问题,青松老年公寓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,投资 5亿元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的老年公寓,重点打造一个集生态、休闲、旅游、医养结合、党建教育、孝文化传播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国性的小康养老示范性公寓。公寓一期用地25亩,建筑面积37715平方米,主要建设老人托养中心、老年疗养中心、护理培训中心、综合服务中心等。公寓配套设施一应俱全,且各类养老设施全为适老化设计。
公寓全面建成后养老床位达2200个,按照老人养老特色将公寓分为老年痴呆区,半瘫痪区、全瘫痪区、失独区、五保区、自理区、临终关怀区等区域,针对不同的区提供不同的服务。公寓还将设二级医院,积极建设医养结合的体系,以方便老人的康复与就医。除此之外,公寓秉承青松特色精神养老文化,设立国学馆、道德讲台、老年大学、老年剧团、青松党校等,定时举办各类文娱活动,让老人“老有所乐,老有所为”。
青松老年公寓建院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的高度肯定,先后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(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养老机构)、全国先进社会组织、全国百家杰出养老机构、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单位、全国百家无虐老机构、中国养老产业标杆示范单位、中国时代风采创新单位、湖南省社会福利农村养老示范点等荣誉。
几年来,公寓累计接纳1500多位老人入住公寓,待公寓建设全部完成后可解决长沙2000多名社会老人和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,辐射长沙市,并带动区域内的相关养老配套产业发展,为周边农民就业提供近300个就业岗位,调动广大社会资源。
青松老年公寓始终以党建服务一流,事业发展一流,养老品牌一流为目标,凭借全方位、综合性、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和独特的青松养老模式,为各类不同区域、大小规模、公办或者民营的养老护理院提供各种专项服务,向其他养老机构输出青松管理模式、培养管理人才,成为国内专业的连锁经营养老机构和国内专业的养老机构管理顾问,打造全国养老行业典范,致力于为全国的老年人幸福的晚年生活做出最大的奉献!让世界赞美中国老年人幸福的晚年生活!
内部环境
接收护理类型
自理· 自理区半自理· 半瘫痪区全护理· 全瘫痪区特殊照护失智照护· 老年痴呆区临终关怀· 临终关怀区
医疗照护与入住条件
- 担保或监护手续
- 需要
- 入住体检
- 需要
价格明细
| 项目 | 金额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基础 | ¥1900-4600/月 | — |
| 基础 | ¥1900-4600 | — |
机构亮点
- 01
2200张床位,分区精细覆盖自理至临终关怀
- 02
内设医疗机构,省市县医保均可报销
- 03
全国唯一获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」殊荣养老机构
- 04
医养结合+国学文化,打造特色精神养老
- 05
可接受异地老人,辐射长沙全市
交通信息
交通信息:星通3路到青松老年公寓下车即到
详细介绍
长沙县青松老年公寓创办于2009年,在青松老年公寓快速发展中,我们始终坚持以党管公寓为主导,福利办院为宗旨,亲情服务为主线,回报社会为原则,为全国民办养老机构摸索了一条成功的经验。建设了一个功能齐全、服务专业、管理科学的养老服务示范平台,形成了党建带团建,党建带工建,党建带妇建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独特青松养老模式。为解决近年来“一床难求”问题,青松老年公寓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,投资 5亿元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的老年公寓,重点打造一个集生态、休闲、旅游、医养结合、党建教育、孝文化传播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国性的小康养老示范性公寓。公寓一期用地25亩,建筑面积37715平方米,主要建设老人托养中心、老年疗养中心、护理培训中心、综合服务中心等。公寓配套设施一应俱全,且各类养老设施全为适老化设计。
公寓全面建成后养老床位达2200个,按照老人养老特色将公寓分为老年痴呆区,半瘫痪区、全瘫痪区、失独区、五保区、自理区、临终关怀区等区域,针对不同的区提供不同的服务。公寓还将设二级医院,积极建设医养结合的体系,以方便老人的康复与就医。除此之外,公寓秉承青松特色精神养老文化,设立国学馆、道德讲台、老年大学、老年剧团、青松党校等,定时举办各类文娱活动,让老人“老有所乐,老有所为”。
青松老年公寓建院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的高度肯定,先后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(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养老机构)、全国先进社会组织、全国百家杰出养老机构、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单位、全国百家无虐老机构、中国养老产业标杆示范单位、中国时代风采创新单位、湖南省社会福利农村养老示范点等荣誉。
几年来,公寓累计接纳1500多位老人入住公寓,待公寓建设全部完成后可解决长沙2000多名社会老人和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,辐射长沙市,并带动区域内的相关养老配套产业发展,为周边农民就业提供近300个就业岗位,调动广大社会资源。
青松老年公寓始终以党建服务一流,事业发展一流,养老品牌一流为目标,凭借全方位、综合性、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和独特的青松养老模式,为各类不同区域、大小规模、公办或者民营的养老护理院提供各种专项服务,向其他养老机构输出青松管理模式、培养管理人才,成为国内专业的连锁经营养老机构和国内专业的养老机构管理顾问,打造全国养老行业典范,致力于为全国的老年人幸福的晚年生活做出最大的奉献!让世界赞美中国老年人幸福的晚年生活!
服务与照护
集生态、休闲、旅游、医养结合、党建教育、孝文化传播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国性的小康养老示范性公寓
收费与入住说明
收费标准:1900-4600元
入住须知:
1、入住条件:
①无传染类疾病、精神病;
②无重大疾病处于治疗期的;
③无严重影响其他老人生活的。
2、健康检查:申请入住的老人须进行健康检查,检查项目如下:乙肝两对半、生化全套(血脂、血糖、胆固醇、肾功能、肝功能)、血,尿,大便常规、心电图、胸片、B超等。
3、手续准备:老人和监护人(亲属/单位负责人)的身份证复印件、医保本、体检报告、原始病历卡及病史介绍、老人1寸照、生活照4寸各一张。
4、自备物品:
①日常用品:换洗衣服(绣上名字)、毛巾2条、香皂、洗发水、沐浴露、梳子、卫生纸、牙膏、牙刷、饮水杯等。如有自己习惯使用的物品(例如:化妆品、碗筷),可以携带入住;
②助行器具:轮椅、助行器、拐杖;
③护理器具:便器、坐便椅等;
④护理用品:尿片、隔尿垫、尿不湿等。
5、药物服用:自带的药物需告知医务部门做好文字登记并签字,交由护士代发,便于观察和管理。
6、温馨提示:
①不提倡家属给老人送熟食;
②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入住,如有需要,可以交由住方统一保管;
③不可私自携带和使用家用电器,严禁携带易燃品、易爆品、腐蚀品、利器等入住;
④乙方登记的电话、地址等信息如有变化,须24小时内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。
7、亲属配合:
①老人入住首月为观察期,不适合者,劝其离院退住;
②老人入住前须向医生介绍详细病史和疾病情况,如发现老人及监护人有隐瞒病史或入住期间发生异常变化(如传染病、狂躁、打人、抑郁、精神异常等)影响集体生活,不适合继续居住,住方将按照协议要求,通知家属进行配合事宜。如乙方隐瞒入住者病情造成的后果,由乙方自负;
③监护人接到医生有关住养老人因发病、病情变化或病危通知时,必须及时来院联系并陪同去医住诊治,若乙方不同意到医院抢救,继续留在公寓观察治疗,乙方须在合同附加条款及病历本上签字,子女如出差、出国、外出旅行,应委托好紧急联系人,并事先通知医生或工作人员;
④住养老人因疾病、身体机能衰退等,护理等级产生变化,监护人须理解和予以配合,及时改签护理等级合同。
8、关于医保:本院拥有内设医疗机构,内科、中医内科用药及康复理疗可以使用省、市、县医保。
9、探望时间:家属可以接老人离开公寓,须向公寓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,将出入证给门卫方可离开;为保证老人的休息,探望时间为:冬季9:00-11:30,下午14:30-19:30,夏季:8:30-11:30,下午14:30-20:30。
常见问题
- 收费项目和计费方式有哪些?
- 收费标准:1900-4600元
- 入住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手续?
- 入住须知: 1、入住条件: ①无传染类疾病、精神病; ②无重大疾病处于治疗期的; ③无严重影响其他老人生活的。 2、健康检查:申请入住的老人须进行健康检查,检查项目如下:乙肝两对半、生化全套(血脂、血糖、胆固醇、肾功能、肝功能)、血,尿,大便常规、心电图、胸片、B超等。 3、手续准备:老人和监护人(亲属/单位负责人)的身份证复印件、医保本、体检报告、原始病历卡及病史介绍、老人1寸照、生活照4寸各一张。 4、自备物品: ①日常用品:换洗衣服(绣上名字)、毛巾2条、香皂、洗发水、沐浴露、梳子、卫生纸、牙膏、牙刷、饮水杯等。如有自己习惯使用的物品(例如:化妆品、碗筷),可以携带入住; ②助行器具:轮椅、助行器、拐杖; ③护理器具:便器、坐便椅等; ④护理用品:尿片、隔尿垫、尿不湿等。 5、药物服用:自带的药物需告知医务部门做好文字登记并签字,交由护士代发,便于观察和管理。 6、温馨提示: ①不提倡家属给老人送熟食; ②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入住,如有需要,可以交由住方统一保管; ③不可私自携带和使用家用电器,严禁携带易燃品、易爆品、腐蚀品、利器等入住; ④乙方登记的电话、地址等信息如有变化,须24小时内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。 7、亲属配合: ①老人入住首月为观察期,不适合者,劝其离院退住; ②老人入住前须向医生介绍详细病史和疾病情况,如发现老人及监护人有隐瞒病史或入住期间发生异常变化(如传染病、狂躁、打人、抑郁、精神异常等)影响集体生活,不适合继续居住,住方将按照协议要求,通知家属进行配合事宜。如乙方隐瞒入住者病情造成的后果,由乙方自负; ③监护人接到医生有关住养老人因发病、病情变化或病危通知时,必须及时来院联系并陪同去医住诊治,若乙方不同意到医院抢救,继续留在公寓观察治疗,乙方须在合同附加条款及病历本上签字,子女如出差、出国、外出旅行,应委托好紧急联系人,并事先通知医生或工作人员; ④住养老人因疾病、身体机能衰退等,护理等级产生变化,监护人须理解和予以配合,及时改签护理等级合同。 8、关于医保:本院拥有内设医疗机构,内科、中医内科用药及康复理疗可以使用省、市、县医保。 9、探望时间:家属可以接老人离开公寓,须向公寓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,将出入证给门卫方可离开;为保证老人的休息,探望时间为:冬季9:00-11:30,下午14:30-19:30,夏季:8:30-11:30,下午14:30-20:3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