秣陵悦华护理院

机构介绍
秣陵悦华护理院是江宁开发区投资2600万元,由秣陵街道按照省级一流标准建设的现代化新型敬老院,2005年2月26日正式投入使用,占地面积30亩,建筑面积17000多平方米。敬老院内环境优美,青松翠柏、四季花香、美景如画,为老年人打造了一个温馨的生活环境。敬老院共有标准房间130间,床位260张,居住五保老人138人。房间全部采用宾馆标准间式布局,房间内沙发、茶几、电视、空调、热水器、厨柜等一应俱全,享有独立卫生间和男女浴室,老年人生活起居方便舒适。敬老院还专门设立特护区,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服务。生活配套区设有图书阅览室、医疗卫生室、康复室、健身活动室、棋牌室、理发室等多种老年生活配套设施,在“老有所养”的同时,也能享受到“老有所医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”。
秣陵悦华护理院所有设施完备,从硬件到软件都体现出高水平、高质量、高起点,体现出设施现代化、服务规范化、管理科学化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。敬老院先后成立了夕阳红文体队、老年抖嗡队、老人剪纸队等,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,积极倡导老年健康化,推行服务亲情化,管理规范化,秉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,弘扬为老助老的时代风尚,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,以最优良的环境和最真诚的热情,为全体老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!
秣陵悦华护理院连续二届被评为“省级文明敬老院”。敬老院今后将以新起点、高标准争创一级敬老院,为构建和谐美丽的秣陵做贡献。
内部环境
接收护理类型
自理半自理特殊照护· 特护区全护理
医疗照护与入住条件
- 担保或监护手续
- 需要
- 入住体检
- 需要
价格明细
| 项目 | 金额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基础 | ¥2150-13200 | — |
| 基础 | ¥2150-6500/月 | — |
机构亮点
- 01
江宁开发区投资2600万元、省级一流标准建设
- 02
占地30亩、17000㎡现代化敬老院
- 03
设特护区,承接生活不能自理老人
- 04
连续二届荣获省级文明敬老院称号
- 05
图书室、康复室、健身室等多元配套齐全
交通信息
交通信息:地铁3号线诚信大道站(2号口)。 公交792路清水亭小学站
详细介绍
秣陵悦华护理院是江宁开发区投资2600万元,由秣陵街道按照省级一流标准建设的现代化新型敬老院,2005年2月26日正式投入使用,占地面积30亩,建筑面积17000多平方米。敬老院内环境优美,青松翠柏、四季花香、美景如画,为老年人打造了一个温馨的生活环境。敬老院共有标准房间130间,床位260张,居住五保老人138人。房间全部采用宾馆标准间式布局,房间内沙发、茶几、电视、空调、热水器、厨柜等一应俱全,享有独立卫生间和男女浴室,老年人生活起居方便舒适。敬老院还专门设立特护区,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服务。生活配套区设有图书阅览室、医疗卫生室、康复室、健身活动室、棋牌室、理发室等多种老年生活配套设施,在“老有所养”的同时,也能享受到“老有所医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”。
秣陵悦华护理院所有设施完备,从硬件到软件都体现出高水平、高质量、高起点,体现出设施现代化、服务规范化、管理科学化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。敬老院先后成立了夕阳红文体队、老年抖嗡队、老人剪纸队等,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,积极倡导老年健康化,推行服务亲情化,管理规范化,秉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,弘扬为老助老的时代风尚,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,以最优良的环境和最真诚的热情,为全体老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!
秣陵悦华护理院连续二届被评为“省级文明敬老院”。敬老院今后将以新起点、高标准争创一级敬老院,为构建和谐美丽的秣陵做贡献。
服务与照护
自理
日常生活可以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,但症状较轻,能够自由活动,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、帮助,自己能够做日常的事务。
半护
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,行动不便。但病情稳定、思路清晰,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。
全护
行动不便、视物模糊不清、思维能力减退、表达不清、肢体活动有障碍,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。
特护
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、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、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、大小便完全失禁,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。
收费与入住说明
收费标准:2150元-6500元
入住须知:
凡入住本院的老人,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,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,签《入住协议书》后方能入住。
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,不得隐瞒。
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,自查自报,自负责任,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,便于饮食及护理。
入住本院期间,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。
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,必须服从本院管理,爱护公共设施,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。
常见问题
- 收费项目和计费方式有哪些?
- 收费标准:2150元-6500元
- 入住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手续?
- 入住须知: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,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,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,签《入住协议书》后方能入住。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,不得隐瞒。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,自查自报,自负责任,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,便于饮食及护理。 入住本院期间,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。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,必须服从本院管理,爱护公共设施,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