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和谐老年公寓

机构介绍
和谐老年公寓地处西三环风景三角洲地带,交通便利,环境优美,南有云龙湖风景区,西有矿大新校区,东邻市中心淮海路,公寓占地2000余平方米,鲜花、松树春意盎然,108个床位供老人居住,有单人间、双人间、三人间及多人间,配有活动室、卫生间、淋浴器、空调、暖气等,室内环境整洁干净,居家休闲、舒适、和谐,饭菜营养可口,两菜一汤,荤素搭配,软硬适宜,便于老年人消化吸收,结合老年身体健康需求随时调整饮食结构,制定食谱。 打麻将的,下象棋的,老人优美的歌声、娴熟的舞步、爽朗的笑声不时从活动室传出,安享晚年的快乐。
内部环境
接收护理类型
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殊照护
医疗照护与入住条件
- 担保或监护手续
- 需要
- 入住体检
- 需要
价格明细
| 项目 | 金额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基础 | ¥900-2000/月 | — |
| 基础 | ¥900-2000 | — |
机构亮点
- 01
地处西三环风景三角洲,毗邻云龙湖,环境优美
- 02
108张床位,多种房型可选(单/双/三/多人间)
- 03
护理等级齐全,覆盖自理至特护全阶段
- 04
可接收异地老人,提供临终关怀服务
- 05
饮食营养可口,按老年健康需求定制食谱
交通信息
交通信息:乘坐1路
服务与照护
自理
日常生活可以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,但症状较轻,能够自由活动,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、帮助,自己能够做日常的事务。
半护
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,行动不便。但病情稳定、思路清晰,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。
全护
行动不便、视物模糊不清、思维能力减退、表达不清、肢体活动有障碍,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。
特护
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、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、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、大小便完全失禁,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。
收费与入住说明
收费标准:900元-2000元
入住须知
入院流程:
接待咨询→引导参观→ 确定入住意向→进行入住前身体健康检查→确定护理等级→签
《入住协议书》→缴纳相关费用→尽享全方位的服务。
1. 入住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体检证明(一级甲等医院及以上),监护人(或子女)也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 本护理中心不接收精神病、传染病人员入住。
3. 入住人员应填写入住登记表,内容应真实可靠如入住方未如实提供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4.填写入住登记表、 签订入住协议书。入住人员、亲属、监护人须遵守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5.入住人员自入住起7日内为观察期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护理级别。
6. 入住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及现金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7. 入住人员及监护人(或费用支付人)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,保障信息畅通。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及时联系,若由于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,其责任由入住人员及监护人(或费用支付人)自行承担。
8入住人员不得携带家具、利器、电器及有毒有害物品入院。
9.爱护公物,入住老人给院方或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,后果由送养人或老人个人负责赔偿,老人自我伤害由本人负责。
10.视院如家,团结互助,不打人、没不骂人,有问题交院方调解解决。
11.. 入院老人因身体状况变化需要调整收费标准时,双方及时协商确定。
12.一切生活用品由家人或老人自行解决。
13.危重病由我院及时通知家属带老人去大医院治疗,老人因急病或突然发病病故,院方不承担责任。
14. 入住方或院方违反《养老服务合同》中的条款而无法继续履行协议,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,按发生的相关实际费用收取。
常见问题
- 收费项目和计费方式有哪些?
- 收费标准:900元-2000元
- 入住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手续?
- 入住须知 入院流程: 接待咨询→引导参观→ 确定入住意向→进行入住前身体健康检查→确定护理等级→签 《入住协议书》→缴纳相关费用→尽享全方位的服务。 1. 入住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体检证明(一级甲等医院及以上),监护人(或子女)也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 2. 本护理中心不接收精神病、传染病人员入住。 3. 入住人员应填写入住登记表,内容应真实可靠如入住方未如实提供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。 4.填写入住登记表、 签订入住协议书。入住人员、亲属、监护人须遵守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。 5.入住人员自入住起7日内为观察期,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护理级别。 6. 入住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及现金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 7. 入住人员及监护人(或费用支付人)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,保障信息畅通。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及时联系,若由于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,其责任由入住人员及监护人(或费用支付人)自行承担。 8入住人员不得携带家具、利器、电器及有毒有害物品入院。 9.爱护公物,入住老人给院方或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,后果由送养人或老人个人负责赔偿,老人自我伤害由本人负责。 10.视院如家,团结互助,不打人、没不骂人,有问题交院方调解解决。 11.. 入院老人因身体状况变化需要调整收费标准时,双方及时协商确定。 12.一切生活用品由家人或老人自行解决。 13.危重病由我院及时通知家属带老人去大医院治疗,老人因急病或突然发病病故,院方不承担责任。 14. 入住方或院方违反《养老服务合同》中的条款而无法继续履行协议,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,按发生的相关实际费用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