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山社会福利院中心

机构介绍
萧山区社会福利中心(原萧山区光荣院)坐落于萧山区城厢街道高桥小区高乐路东端,成立于1991年12月,占地面积4766.69平方米,建筑面积4536.66平方米,核定床位150张,是我区唯一一家收养复退孤老军人、城镇“三无”老人、弃婴残儿的综合性福利事业机构。
福利中心在萧山区民政局的领导下,实行主任负责制,内设办公室、业务科、财物科三个科室,下设婴儿组、特教组、老年组、业务科、公寓组、医务组、食堂组、后勤组等。在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,中心规模不断扩大,内部设施不断完善,方便休养员生活、医疗、康复、娱乐。
多年来,中心以“休养员至上、服务第一”为宗旨,用规范的操作、悉心体贴的服务开展工作,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。职工们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的精神受到省、市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。
接收护理类型
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殊照护
医疗照护与入住条件
- 担保或监护手续
- 需要
- 入住体检
- 需要
价格明细
| 项目 | 金额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基础 | ¥1500-6000/月 | — |
| 基础 | ¥1500-6000 | — |
机构亮点
- 01
萧山区唯一综合性福利事业机构
- 02
成立于1991年,历史悠久
- 03
收养复退孤老军人及三无老人
- 04
医疗康复与居家养老双特色服务
- 05
以休养员至上、服务第一为宗旨
详细介绍
萧山区社会福利中心(原萧山区光荣院)坐落于萧山区城厢街道高桥小区高乐路东端,成立于1991年12月,占地面积4766.69平方米,建筑面积4536.66平方米,核定床位150张,是我区唯一一家收养复退孤老军人、城镇“三无”老人、弃婴残儿的综合性福利事业机构。
福利中心在萧山区民政局的领导下,实行主任负责制,内设办公室、业务科、财物科三个科室,下设婴儿组、特教组、老年组、业务科、公寓组、医务组、食堂组、后勤组等。在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,中心规模不断扩大,内部设施不断完善,方便休养员生活、医疗、康复、娱乐。
多年来,中心以“休养员至上、服务第一”为宗旨,用规范的操作、悉心体贴的服务开展工作,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。职工们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的精神受到省、市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。
服务与照护
自理
日常生活可以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,但症状较轻,能够自由活动,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、帮助,自己能够做日常的事务。
半护
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,行动不便。但病情稳定、思路清晰,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。
全护
行动不便、视物模糊不清、思维能力减退、表达不清、肢体活动有障碍,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。
特护
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、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、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、大小便完全失禁,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。
收费与入住说明
收费标准:1500元-6000元
入住须知
凡入住本院的老人,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,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,签《入住协议书》后方能入住。
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,不得隐瞒。
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,自查自报,自负责任,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,便于饮食及护理。
入住本院期间,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。
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,必须服从本院管理,爱护公共设施,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。
常见问题
- 收费项目和计费方式有哪些?
- 收费标准:1500元-6000元
- 入住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手续?
- 入住须知 凡入住本院的老人,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,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,签《入住协议书》后方能入住。 入住时必须如实告知老人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,不得隐瞒。 入住本院前提供有效体检报告,自查自报,自负责任,利于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,便于饮食及护理。 入住本院期间,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。 入住老人和家属来本院后,必须服从本院管理,爱护公共设施,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。